永丰法院网讯 6月8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大会,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为20余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款40余万元,线上转账发放50余万元。
2008年,被执行人戴某等人雇请申请执行人邹某护林,工作过程中邹某被毒蛇咬伤,四级伤残。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戴某等人赔付1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戴某等人在赔付4万余元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外出务工。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每年都积极查询被执行人戴某等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通过不懈努力,今年组织被执行人戴某等人协商,通过村委会、网格员共同做工作,一次性赔付11万元。事隔10余年,领到赔偿款的邹某激动不已。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永丰县法院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转变工作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拘留、拘传20人,搜查住所18处,“三推送”94人次,执行到位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