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法官前往吉安监狱,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5年11月16日,被告陈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肖某某借款15万元,之后还了5万元,剩余借款至今未还。因被告正在监狱服刑,无法偿还。原告诉至法院。
考虑到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该院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监狱,借用监狱设施设备,通过视频开庭。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出狱后马上还清原告借款。
此次监狱调解是该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丰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通过网上立案、音视频在线调解、巡回庭审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