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快立速执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04-07 16:31:33


    永丰法院网讯  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永丰县人民法院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把学习教育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帮助五名农民工执行到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5.7万余元,赢得五位申请执行人的点赞。

    2016年7月,永丰县某自然村修建环村水泥路。村小组雇请多人挖掘、平整路段并运输土方及涵管。完工后,村小组一直拖欠金某某、陈某某等五人劳动报酬、运输合同款3520元至25040元不等。2020年8月,金某某、陈某某等五人诉至法院,要求村小组支付劳动报酬、运输合同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该村小组并未按照调解协议支付相应款项。

    2021年3月底,五名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于立案当天前往其所在乡政府及村小组,了解款项拖欠情况。承办法官向村小组负责人阐明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款项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及法律后果,督促他们尽快支付相应款项。通过多次、多方协调,村小组终于在立案后第三天将5.7万余元款项如数交到法院,并由法院转交给五位申请执行人。五起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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