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隐瞒生育情况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时间:2021-03-03 11:50:32


    永丰法院网讯  2020年1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原告张某因是现役消防员一直在外工作,双方就一直通过网络聊天微信联系,在2020年7月双方就约定见家长且就结婚时间、婚约彩礼等事宜达成一致,张某陆续支付彩礼等共计9万余元。但被告李某却未与原告登记结婚,还隐瞒了其已生育小孩,还与别人保持恋爱关系的情况,原告知晓后解除婚约,还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双方关系僵持不下,原告遂将被告李某及其父母一并起诉至法院。

    法庭受理该案后,上门赴被告家中了解情况。被告对于其隐瞒情况知道有过错,同意返还部分彩礼,但对于原告要求的9万余元存在异议。承办法官了解双方意思后,认为双方矛盾不是很尖锐,可先行调解。于是,承办法官三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向原告释明所花费9万余元是否均属于彩礼及彩礼使用情况进行解释,并向被告就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一次性返还彩礼5万元,被告当场付清。

    法官寄语:婚姻不是儿戏,男女双方均应本着真心诚意的态度去沟通交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家庭观,不能仓促,不能隐瞒;再者男女双方还需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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