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面锦旗代我八十多岁的父亲送给你们,感谢你们为他拿到这笔赔偿金。”申请人江某的女儿连连向法官道谢。
2019年6月19日,被执行人艾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撞上正在步行的江某,造成江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19年11月13日,法院判决艾某赔偿江某8万余元。2020年4月14日,江某向永丰县法院申请执行。
经了解,被执行人艾某也已逾60岁,经查询,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了死胡同。办案法官上门找到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分析案情以及示明法律后果。执行法官不断地向被执行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被执行人的儿子表示自愿替其父亲偿还赔偿款。案件执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