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2020年12月1日,永丰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标的款56万余元,其中现场发放28万余元,其余线上发放。
2018年,甘某等16人为李某位于江西省永丰县坑田镇的房地产项目施工。项目完工后,李某欠甘某等16人工资合计8万余元。甘某等16人多次向李某催讨无果,故诉至法院。后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所有工资在2020年9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然而,李某并未如期按协议履行。甘某等16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李某要求给予一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到后,李某仍未履行。法院对李某采取了拘传等强制措施。此时,李某主动筹款,一次性付清所欠工资8万余元。
此外,还有7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合计执行标的款20万余元在现场一并发放。
永丰法院对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2020年,实际执结涉民生案件137件,执行到位金额75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