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被执行人来电主动要求履行

  发布时间:2020-11-23 17:16:27



    永丰法院网讯  “法官你好,我是黄某,我想还钱……”11月20日,永丰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黄某的来电,主动要求履行判决义务。

    黄某因生意来往欠下胡某30万元。2019年胡某将黄某起诉至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分三期偿还完毕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黄某如约偿还了两期,尚欠胡某10万元一直未能偿还。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不主动履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某知道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同申请人胡某沟通,黄某表示今年上半年因疫情的原因,工厂经营困难,所以才没有如期偿还剩余的10万元。最终在执行法官沟通协调下,胡某表示理解黄某的困难,同意给予宽限,黄某当场支付了5万元,剩余欠款在年前支付。

    一朝失信,处处受限。社会诚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信用惩戒威力日益显现。据了解,该院今年以来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主动履行的案件有106件,主动履行金额3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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