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调研组赴永丰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21 09:05:18




    永丰法院网讯  10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建文率调研组赴永丰县人民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永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傅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敏,永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裕明陪同。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永丰法院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参观了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宣传长廊、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随后召开座谈会。会上,龙裕明汇报了该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调研组对永丰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工作有亮点,有创新。肖兵指出,永丰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和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关精神,切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逐步建立“一二三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依法审理了一批有影响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是绿色发展司法理念不断深入。永丰法院作为全省第二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贯彻落实“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严格执行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环境资源审判体系逐步健全。永丰法院准确认识司法权在环境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全面强化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生态修复机制、环资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环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的建立和完善,合力保护生态环境。三是环资审判职能不断强化。永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司法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工作总体成绩不俗。

     肖兵就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以习近平“两山”理念为引领,深刻认识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以提升保护实效为核心,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损害赔偿制度的惩戒作用。要推广生态修复机制,同时加大环境资源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落实到位。三要以凝聚整体合力为目标,有效健全环境资源司法工作机制。要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探索构建相互衔接、相互弥补、相互监督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四要以提高专业素质为重点,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要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及审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水平。

责任编辑:高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