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联合发力 高效化解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20-07-22 11:48:43


    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仅用两个工作日,就成功调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永丰县某医院自愿赔偿患者杨某各项损失合计54万余元。

   2018年7月17日,杨某因右侧腰部不适到永丰县某医院诊治,后查出杨某双肾积水、双肾结石及右输尿管下段结石。2018年7月19日,永丰县某医院对杨某进行右经皮肾镜钬激光碎石+右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置双J管术+左肾造瘘引流手术。7月31日,杨某又被进行左二期经皮肾镜钬激光碎石取石手术。双术后,杨某出现伤口疼痛。经磁共振平扫检查,杨某有可能脊髓梗栓,后被转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2018-2019年期间,杨某经医院多次手术,现出院诊断为:1.脑梗死后遗症;2.高血压;3.脊髓病;4.颈椎病;5.心功能不全。经司法鉴定,杨某伤残等级评定为六级,后续治疗费4000元,自2018年8月4日起误工期及护理期评定至评残前一日止,营养期为180天。同时,经鉴定,医院在为杨某提供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过错与杨某的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拟定过错参与度为60%-80%。因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合计82万余元。

    永丰县人民法院贯彻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将该案委派到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进行调解。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邀请永丰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金国灿等人参与调解。经调解人员耐心做双方的工作,当日下午,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永丰县某医院同意一次性赔偿杨某54万余元,其余损失杨某同意自负,此款永丰县某医院自愿于2020年7月20日一次性付清。调解结束后,双方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及时将案件移送立案庭审查,并由速裁法官依法作出了确认裁定书。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双方再次来到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永丰县某医院当场一次性将54万元支付给杨某。至此,一起纠缠多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当事人均感满意。

    近年来,永丰法院大力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积极推进多元化解工作。今年以来,永丰法院已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办结案件172件,其中调解成功164件,调解成功率为95.35%,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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