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为解决“送达难”中的“门难找、人难寻”问题,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证电话送达工作。5月8日,永丰法院与永丰县公证处共同签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实施方案(试行)》。6月5日,公证电话送达业务正式开展,目前,已成功公证送达3件。
一是确定专门联络员。由专门联络员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后公证处指派公证员与法院对接,开展公证电话送达。二是推行集约化送达模式,定期开展公证电话送达,避免分散作业和资源的重复投入。送达时,法院仔细核对受送达人的身份信息,并将送达文书名称及内容在电话中详细告知,且明确告知当事人已对电话送达方式进行公证。三是即时出具公证书。公证员全程参与电话送达,并当即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对拨打和接听的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内容全部予以记录,存卷备查。
通过公证电话送达,一方面有效遏制一些不守诚信的当事人推诿逃避现象;另一方面节约司法资源,提高送达成功率。今后,永丰法院将继续与公证处推进调解、取证、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的合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