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团支部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发布时间:2020-05-13 17:30:36


    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团支部被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青年联合会联合授予“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2019年,永丰法院团支部在党组的正确领导及上级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团委重要精神,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理念,以创先争优为主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活动,不断推进该院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在推进该院各项工作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永丰法院团支部立足于带动团员青年、服务团员青年,成立“青年促进会”“青年志愿者”等青年组织。二是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精准对接,开展“结对式”帮扶;多元化解,实现“便捷式”解纷。三是构筑打击疫情“青春长城”。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积极组织青年干警下沉社区1700余人次,以“同心战疫 青春建功”的实际行动构筑抗击疫情的“青春长城”。四是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将青少年维权活动融于审判工作、融于法院青年干警队伍建设之中,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适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缓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建设吉安市法院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更好地让青少年培养法律知识的兴趣和意识,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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