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躲猫猫 被纳失信黑名单

  发布时间:2020-04-10 11:41:33


    永丰法院网讯   欠款几万元用于生意周转,被执行人陈某有履行能力,却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不申报财产,于近日被永丰县人民法院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制定失信彩铃,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2018年7月,陈某向好友傅某借款569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月息900元,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陈某一直各种借口推脱,未偿还分文本息。傅某诉至法院,永丰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陈某共欠傅某借款本息68000元,陈某于2019年10月15日前偿还38000元,余款30000元在2019年12月31日偿还。但约定的日期到了,陈某不仅不还款,还玩起了“躲猫猫”。傅某无奈向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永丰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9年11月7日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陈某一直躲避,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经查询发现陈某和他人共有一套房产。2019年12月4日,因被执行人陈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并为其制定失信彩铃,陈某和他人共有的房屋仍需拍卖偿还欠款。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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