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我今天就把欠款打到法院账户,麻烦你们快点把我的名字从乡政府和居委会撤下来”。原来电话那头的陈某,之前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后一直未履行应尽义务,后申请人申请执行。
永丰县人民法院在充分履行执行查控、调查职责后,未发现陈某易于执行的财产,遂将其涉案信息向住所地乡政府及居委会推送。没想到第二天陈某就打电话要求主动履行。陈某称,他所在的乡政府、居委会工作人员在接到法院司法建议书当天,就上门督促他还款,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他欠款的事情,家中的老母亲如坐针毡。他觉得自己愧对家人,不久,便把欠款打到了法院账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那份司法建议书,就是法院一直开展的“三推送”工作中的其中一环。
所谓“三推送”,是指人民法院在充分履行执行查控、惩戒、调查职责后,未发现易于执行的财产,将被执行人涉案信息向有关部门推送的机制。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永丰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发送司法建议书、开展案件集中推送、按居住地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等手段,邀请基层组织、群众参与协助执行工作,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