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路不通 微信建群促沟通

  发布时间:2020-03-27 13:49:37


    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建群等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以转账的方式履行了义务。

    2018年10月17日,邱某与姚某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姚某在2018年10月18日之前偿还9000元。2018年10月19日,姚某支付6000元后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经邱某多次电话、微信催收均无动于衷。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标的金额较小,遂立即与被执行人姚某联系,在电话中了解到姚某现在九江,因为疫情防控无法来法院,且与申请人沟通不畅。为了促使双方和平解决案件,承办法官创新工作方式,微信建群构建邱某、姚某的沟通平台。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姚某同意立即转账至法院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疫情防控期间,永丰法院执行干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移动执行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案,并结合网络查控,做到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停歇。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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