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疫情期间多方协助执结民生款

  发布时间:2020-03-13 15:37:27


    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向当事人、当事人的亲属、乡镇干部、村委干部等多方联系,电话联系、多方联动配合,在尽量减少出门的情况下,顺利让陈某某等人拿到了他们家属的死亡赔偿款6.7万元。

    “我申请执行陈某和李某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他们要赔付给我父亲死亡赔偿款到时间付款给我们了。疫情期间,我奶奶和我母亲身体不好,我又无法外出务工,生活很困难,你们能不能想想办法?”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焦急地向执行法官说道。

    因在工程施工中,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的父亲不幸身亡,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李某和陈某各赔付给家属3.35万元,但判决文书生效后,李某和陈某未主动履行。

    疫情当前,应尽量减少外出,但是考虑到陈某某家的实际困难,这笔执行款对于申请人一家人维持眼前的基本生活来说至关重要。承办法官立马给李某、陈某打电话。李某联系上了,但因为疫情影响其收入,表示一次性履行不了;而陈某压根联系不上。

    承办法官不气馁,与陈某住所地的村委干部取得联系,取得陈某的联系方式后,陈某表示同意全部履行,当天会打到法院账上。接着,承办法官联系了李某住所地的乡镇、村委干部,找到李某的近亲属,给他们做工作,经过几天的努力,李某的近亲属帮助李某凑够了赔偿款,打到了法院的账户。承办法官即刻通知申请执行人陈某某领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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