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感谢永丰县人民法院!感谢藤田法庭的法官!感谢你们给我送来了救命钱!”在收到5.5万元赔偿款后,身体严重残疾的申请执行人宁某禁不住热泪盈眶。 2006年,宁某与刘某因雇员损害赔偿纠纷引发诉讼,藤田法庭于2006年12月判决支持了宁某的诉讼请求,限期刘某一次性给付宁某68595.26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2007年4月,经宁某申请和永丰县人民法院领导批准,该案仍由藤田法庭执行。受案后,该庭执行法官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刘某的存款已经转移,店面已经转卖,其本人也已逃匿。同时,宁某的丈夫杨某2007年5月又因道路交通事故去世,两个儿子均未成年,宁某一家的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日常生活也难以维持。每当宁某撑着一条板凳一瘸一拐地来法庭办公室询问案件的执行情况时,藤田法庭的法官们总是感到心里不是滋味。为了使生效判决不至于变成一纸空文,藤田法庭的执行法官化压力为动力,一方面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种媒体公示刘某恶意逃避、对抗法院执行的违法行为,一方面到刘某住所地的村干部家中做工作,动员他们举报刘某的下落和财产情况。但刘某依然是杳无音讯,似乎从地球上消失了。
今年10月7日清晨,藤田法庭突然接到电话举报称刘某正在家中,该庭负责人立即组织全庭力量赶到刘某家中,对其果断采取拘留措施。刘某慑于法院强硬的执行措施,履行了大部分案件执行款。宁某得知这一情况后,拿出200元硬塞给藤田法庭负责人表示感谢,但被婉言谢绝了。为了使案件得到全面执行,藤田法庭负责人与执行法官多次向刘某宣讲法律。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工作,刘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社会危害性和后果严重性,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要求与宁某执行和解。在藤田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共识,最终握手言和。10月30日,刘某主动兑现了剩余的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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