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古人云:“父债子偿天经地义”,然而在永丰县人民法院,一位老父亲主动来为儿子履行执行义务,偿还了儿子九年前欠下的七万余元债务,三起历时九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2009年,被执行人张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陆续向三个朋友借款合计近70000元,借款到期后,张某某拒不还款。三个朋友遂向法院起诉。2010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查明张某某生意失败,为逃避债务外出务工,长年不归,张某某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僵局,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对张某线索的查找。在2019年3月,执行法官得知张某某的父亲返回老家,遂找到张某某之父辨法析理,希望他能劝张某某回家履行义务。
张某某之父得知儿子欠债多年后,表示做人要凭良心、讲诚信,他会尽自己最大能力替儿子还款。张某某之父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发现不够后,遂向银行贷款几万元,凑足七万余元,一次性替儿子还清了欠了九年多的债务。当张某某之父把七万余元交到法官手里的时候,如释重负道:“真对不起,欠了人家这么多年,终于还清了。银行贷款我会按时还清,人一定要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