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2019年4月17日上午,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刘某勇等人聚众斗殴一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勇两次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并数次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之后受他人纠集,参与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该种在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的行为系破坏社会治安的恶势力犯罪。
庭审中,合议庭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将在进一步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纷纷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据悉,永丰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司法,高质量高效率审理好每一起涉黑恶案件。沉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