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一对昔日恋人,恋爱时男子常给女子微信转账。然而分手后,男子却主张所有的转账均未借款,要求女子偿还。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
2017年10月,陈某和黄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互留微信,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间,陈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黄某转账5笔,金额在500到2000之间,其中一笔是在2017年12月24日晚即西方平安夜晚上转账520元。2018年3月,黄某因与陈某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双方均删除了对话。
2019年3月,陈某一气之下将黄某告上法院,要求黄某偿还5020元。黄某辩称,这5020元均是恋爱期间陈某自愿赠与给她的,不愿返还。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涉及情感纠葛,一旦处理不当会引发更大的纠纷,所以先做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先向陈某分析了赠与与借款的区别,要陈某心平气和面对情感纠纷,然后也和黄某谈到要换位思考。经过多次耐心调解,黄某愿意返还陈某2000元,陈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