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快执涉民生案件 让民工过个好年

  发布时间:2019-02-03 15:53:31



    永丰法院网讯  2月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然在执行路上,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

    2016年11月,朱某为刘某提供劳务。在施工过程中,朱某受伤,住院治疗;经法院判决,刘某需赔偿朱某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赔偿朱某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朱某于2019年1月申请执行。

    2月3日,执行法官前往刘某家中,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然而刘某未在家。执行法官遂告知其家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中午,刘某的弟弟前往法院交清所有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

    春节临近,永丰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快执涉民生案件,助力民工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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