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责任制改革并根据我院审判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1人。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本科学历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熟练掌握计算机中文录入、文档处理技能,正确录入汉字50字/每分钟以上。
5、持有驾驶C证以上驾驶执照且具有2年以上驾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含养老保险等个人应缴纳部分)。试用期结束后按绩效计付工资,奖金、福利另行计算。单位提供早、中餐,不安排住宿。
三、聘用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 江西永丰法院网下载报名表),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邮箱:541107549@qq.com ;联系电话:0796- 2516329;报名时间从2018年4月26日起。
2、测试和面试。永丰县人民法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择优聘用;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经体检合格后,由院党组研究确定予以聘用。
2018年4月26日
报名表:/upload/file/20180426/20180426174323_977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