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祥和日化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11-22 15:29:11


2017830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江西祥和日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西律星事务所为江西祥和日化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江西律星事务所作为江西祥和日化有限公司破产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2018228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供律师事务所函及执业证复印件;如代理人受委托参加债权人会议的,需在授权委托书上特别注明。

  2、债权申报表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三、管理人的名称:江西律星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吉州区下文山路124号,联系电话:18807095476(史)13970623480(万),邮箱:1325326467@qq.com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3月13日9时在永丰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

特此通知。

2017年11月21日

附: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upload/file/20171122/20171122152702_82880.docx

  2江西祥和日化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upload/file/20171122/20171122152752_71042.docx

  3、债权申报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upload/file/20171122/20171122152809_99833.docx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upload/file/20171122/20171122152823_94478.docx

5、授权委托书:/upload/file/20171122/20171122152841_96696.docx

/upload/file/20171122/20171122152851_7313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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