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系列评论员文章之四:全面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7-11-03 17:34:49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五年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实施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同时,明确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继续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定决心。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把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党中央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推进司法改革,以审判公开为切入点,大力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形成对于司法过程的倒逼机制,大力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增进庭审实质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等。人民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司法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健全公正司法机制。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完全到位,改革必须有整体的配套制度去纵深推进。

  全面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我们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从司法职权配置、内设机构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人权司法保障、司法绩效评价、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完善分类管理、深化科技应用、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部署改革措施,推进综合配套,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时要加大对改革的督察和评估,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动、逐级督察的工作格局,健全常态化督察机制,着力解决改革推进不到位、措施不落地的问题,确保将改革进行到底。

  全面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我们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和“牛鼻子”,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样需要有配套的制度保障,使司法责任制切实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增强广大法官的责任心,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时代向前发展,改革永无止境。司法改革及配套改革内容丰富、意义重大,是整个国家法治化进程中浓墨重彩的篇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各级法院要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坚决破除一切顽瘴痼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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