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诉养子 法院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17-10-10 16:27:34


    赡养老人本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被收养的子女同样应该赡养自己的养父母。然而,永丰一男子对其年迈八十的养父母不闻不问,这对耄耋老人一气之下便将养子诉至法院,近日,永丰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1972年的一天,李某夫妇收养了一名出生仅有十天的男婴,含辛茹苦将其抚养成人。时间一转过了几十年,李某夫妇现已八十多岁,常年需靠吃药维持健康,生活也需要人照顾。其养子也步入中年,早有家室,多年来与养父母之间也没什么往来;平日里都是由老人亲生的两个子女照顾,时间一久也颇有怨言,后来干脆以其养子不赡养为由,也互相推诿照顾父母的责任。李某夫妇无奈之下,将其养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及医药费。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都是一家人,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其养子进行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使其认识到错误,同意承担起赡养养父母的责任,赡养费及医疗费等各项开支也按份承担三分之一,并支付了前期的赡养费3500元及医疗费10000元,两位老人得以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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