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向该县9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以期联合基层党委、政府等共同采取措施,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上述司法建议书涉及171名被执行人。
建议发动群众寻找被执行人线索
一份司法建议书写道:“永丰县XX镇人民政府: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贵辖区刘某某等10名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见附件)不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的存在隐匿财产、躲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既不利于平安江西、法治江西、诚信江西建设,也有损于贵辖区及被执行人所在社区、村集体组织或单位等文明、诚信形象……特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书建议乡镇加大宣传力度,协助人民法院将该司法建议书及被执行人信息发布至本辖区的“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公告栏”等,发动辖区居民、村民、“网格员”,特别是被执行人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成员,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提供其财产和高消费的线索。
要求政审签注被执行人失信情况
司法建议书还要求乡镇限制上述被执行人申报办理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房屋翻新的审批,协助本院冻结、提取被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等;对于已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要求其所在的社区、村集体组织在办理其本人、配偶及其子女的入伍、升学、就业、提干、公务员招录、提拔等方面政审时,如实签注上述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
建议协助做好被执行人教育转化工作
此外,还建议乡镇协助法院共同做好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子女、近亲属的诚信教育转化工作,履行综治管理职责,督促或协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