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丢失闹纠纷 法院调解了事端

  发布时间:2017-09-22 08:43:11


    永丰法院网讯  当今,物流公司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已成为大型物品托运的普遍方式,但货物因丢失等问题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货物丢失引发的赔偿案件。

    王女士原来在上海开了家母婴用品店,今年4月份决定关掉在上海的店铺,在永丰老家开店;遂通过上海一家物流公司将货物运回至永丰老家,整整托运了40个箱子。然而,在老家清点箱子时,王女士发现有2箱货物并非自己所有,就把这2箱货品退回了该物流公司,并要求物流公司查找并送回自己的货品。物流公司承认发错了货品,但回复说王女士被调换的两箱货品找不到了。

    王女士称,丢失的货品价值6000余元,要求该物流公司照价赔偿;但该物流公司认为丢失的货物价值无法认定,只答应赔偿60元。因赔偿金额差距过大,王某遂起诉到永丰县人民法院,要求该物流公司照价赔偿。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卷宗材料,认为该批货物丢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此案证据充分。但承办法官考虑到该物流公司是一家知名企业,如果官司缠身,该企业今后的发展势必会受其影响,加上双方之前已为此事多次协调,此时若法官介入调解,可能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承办法官通过多次与物流公司联系沟通和明法释理,向其讲明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后,物流公司很快接受了法官建议,答应与王女士协商解决该案,绝不会僵持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一周后,王女士来到法院,表示物流公司已通过微信转账6000元赔偿款,申请撤诉,而快递公司负责人也打来电话,感谢法官真心为企业排忧解难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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