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永丰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单位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国家尊严和法治统一,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衡量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建立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负责、部门配合、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领导和支持力度;要切实履行职责,综合治理联动推进执行工作;要健全完善机制,促进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整体提升;要加强保障力度,积极营造执行工作良好环境。
《意见》强调,要把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支持配合执行工作和履行生效裁判情况列为综治考评、信用体系建设考评、文明单位评比、道德模范评选等考核评比的重要指标。把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纳入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级(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人审核内容,列为不宜当选的情形。通过发挥考核评比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形成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