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上门回访当事人已成工作常态

  发布时间:2010-05-10 19:30:48



    永丰法院网讯 5月9日星期天一大早,永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戴智远带着书记员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往该县古县镇古县村邱衍江老人的家中,一进门,大爷就热情得迎出来,握着戴智远的手激动地说着:“为了我的事,你们跑了这么多次这么远,真是谢谢你们了。”

    2006年,邱大爷为了帮助女婿江海洋做生意,便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在永丰县古县信用社贷款8000元,贷款到期后,因为江海洋生意亏损,加之与邱大爷女儿感情不好离婚了,贷款一直没有偿还。

    2009年11月,永丰县信用联社起诉了邱衍江要求邱大爷偿还贷款本息。邱衍江庭审时举证其女儿与江海洋已离婚,并且判决了由江海洋负责偿还此笔债务,与其无关。法院审理后,判决由邱衍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决后,邱大爷对法院的判决口头上表示理解,但是心里上又有点想不通,觉得自己居然要替已经与女儿离婚的女婿还钱,太冤。承办法官了解到大爷的想法后,决定利用休息时间再次上门跟大爷拉拉家常,从法理情理上好好做大爷的工作。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最后,在戴智远的细致解答下,邱大爷心里拧着的劲终于缓了过来,表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他的损失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同时也明白了替人借款的风险,今后会吸取教训。

    据悉,今年以来,永丰法院共上门回访各类案件当事109人次,电话回访更是达到了215人次。在永丰法院,事后回访案件当事人,直接面对面解答当事人的疑问,让当事人真正心中明理、息诉服判,已经成了法官工作的又一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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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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