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8-25 17:46:25



    永丰法院网讯  8月25日上午,永丰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永丰支公司举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签订仪式。这是永丰法院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破解“执行难”的新举措,是进一步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

    签约仪式现场,永丰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永丰支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永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裕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爱忠,执行局长戴智远及人保财险永丰支公司经理毛一平、部门经理黄芩等人参加了仪式。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指,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或者被执行人失踪、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申请执行人可选择投保执行悬赏保险,通过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线索,利用社会资源查人找物,从而使案件得以执行。对于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申请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悬赏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在保险期间内经举报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被法院实际控制或者财产执行到位,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该院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动用社会力量,吸引热心公民成为“赏金猎人”,不断织密狙击“老赖”的恢恢天网,有效减轻申请执行人的成本支出,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心理震慑,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再添新利器、又辟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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