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您好,请问是陈法官吗?我申请了财产保全,希望你们能尽快帮我查查被申请人吴某的财产,我怀疑他在转移财产。”7月3日,张某在电话里着急的说道。
张某与吴某是朋友关系,两年前,吴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116万元,当时承诺月息两分,半年结息,一年还清。吴某一直未还本付息,张某多次催收未果后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陈法官收到案件了解后,立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吴某银行存款、车辆等信息情况。7月6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反馈吴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有存款400余万,执行法官为防止资产转移立即前往银行进行冻结,保全完毕后通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陈法官,谢谢您啊,这个财产保全制度太好了,我的钱拿到了,多亏了你们把他的钱冻住,他才肯还钱。”张某激动的说道。
今年以来,永丰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诉讼财产保全案件进行无缝对接,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快捷、高效地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控制,降低诉讼风险,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