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陈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那么快就帮我追回了欠款,给你们法院执行点个赞。”近日,永丰县王某在领到执行标的款后激动地对永丰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陈庆荣说道。
2013年8月,邓某向王某借款20万,约定借期半年,利率为月息两分,期间邓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之后便不了了之,至2016年9月,邓某尚欠王某本息共计50075元,王某便一纸诉状,将邓某告至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邓某共分三期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随后,邓某便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其法律义务,王某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执行。
该院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邓某在某商业银行有存款账户,便当即赶往该银行对其存款进行扣划,顺利将执行款五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该案得以顺利执结,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