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的庭审

  发布时间:2017-05-26 17:45:25



    永丰法院网讯  5月25日上午,永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开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医院的病房里。

    原告戴某与被告肖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定于5月25日上午在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因原告不久前不慎受伤,一直在永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无法前往法院参加庭审。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下,将庭审搬到了病房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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