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婚姻当“过家家”

  发布时间:2017-04-21 08:33:42


    坐在调解室的小丁只是盯着自己染色的指甲,沉默不语。另一头的吴某,也只是低着头划着自己的手机,一声不吭。而他们刚满六岁的女儿,独自坐在隔壁凳子上,娴熟地玩着手机游戏……

  这是一件很普通的离婚案子。小丁是甘肃省人,初中毕业就外出务工。2010年,机缘巧合下,尚不满18岁的小丁结识了一同在异乡务工的永丰男子吴某,吴某对小丁嘘寒问暖,关心无微不至,让小丁很快就陷入了爱河,二人正式以男女朋友交往,不久后便开始了同居生活,但由于小丁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二人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当年10月,二人有了自己的孩子萱儿。按理来说,孩子是家庭关系的纽带,有了孩子之后,夫妻俩的感情应该再一次升温才是。殊不知,孩子的到来反而成了吴某和小丁夫妻关系的降温雨。自女儿出世以后,二人顿感生活的压力,并经常为琐事吵架。渐渐地,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他们的激情开始冷却了。二人矛盾日益显露,原本生活就不太适应的外嫁女小丁觉得丈夫不再关心自己,生活顿时没了“依靠”。终于,在2016年的一次大吵之后,小丁独自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二人开始分居生活。不再留恋对方的二人于今年正月到永丰法院决定离婚。

  应双方的要求,我主持了他们的调解。了解他们的情况后,我觉得双方只是因为生活琐事吵架而闹离婚,可能有挽回的余地。“当初是我年少无知,匆匆结了婚,但是婚后发现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小丁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做了一上午调解工作,劝和的话说了一箩筐,两人终究还是决定离婚。办完所有手续,两人各执一纸调解书,走出了法院的大门……看着这样的画面,我蓦然有股无力和悲凉感,心久久不能平静。佛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在万千人中和另一个人相识、相知、相恋,并步入婚姻殿堂,生儿育女,本是多么难得和美好的事啊。怎么这么年轻的一对夫妻,短短几年的婚姻生活,就走到这样冷淡的地步?

  婚姻并非小事,离婚更不是小事。可是现代社会,节奏都在变快,似乎人的感情也变成了“快消品”。 仅今年元旦到现在,我院离婚案件立案近百件。“离婚”貌似成了某些人的家常便饭,婚姻成了“过家家”,想玩了就去结婚,不想玩了就去离婚。真心希望每一对新人在紧握对方双手时,说出的“我愿意”都是慎重思量后的坚贞承诺;希望在携手共度的繁琐生活中,都能保持如初恋时的心态,给对方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或许,这样的婚姻“困境”能少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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