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再评查为案件质量上“保险”

  发布时间:2010-07-09 15:37:39




    永丰法院网讯 7月9日上午,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案件质量再评查工作,由各分管院领导带队对审监庭已评查案件实行交叉再评查。再评查要求对已评查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将结果与审监庭的评查记录进行比较,改变了以往由审监庭独家评查结案的情况,为案件质量再上一道“保险”。

    今年以来,永丰法院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改变了以往由审监庭评查案件的工作机制。该院要求所有案件在审监庭评查完后,实行一月一通报,同时次月初由分管领导带中层正职对评查完的案件进行交叉再评查。再评查要求对每件评查案件作出细致、完整的评查报告,同时对照审监庭的评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退还承办法官做出整改,并予以通报。

    据悉,该院首次案件再评查就对100多件案件做了全面、完整的评查,并用表格的形式量化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此举将可督促法官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量,发挥严谨办案的风格,确保案件质量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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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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