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拍卖位于永丰县恩江镇嘉华名邸8栋2单元501室房屋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9 15:21:11


受永丰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 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位于永丰县恩江镇嘉华名邸8栋2单元501室房屋一套。房产证号为:15-1000-17-34012006-01),2006年建,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133.75㎡。起拍价:53.608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2日17时止。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1日在标的现场。

四、拍卖地点: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大厅

五、报名须知:

有意竞买者,请在2016年12月22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10万元缴入法院指定帐户(开户名称:永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丰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77101040004450)。缴款后,竞买人持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到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到账确认手续(以报名时间截止前实际到账为准),领取拍卖资料,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资料费500元(不退);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竞买成交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标的款缴入上面法院指定帐户(开户名称:永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丰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77101040004450)。其竞买保证金转抵等额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身份证明到永丰县人民法院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六、联系电话:

永丰县法院:18070461811邓先生

拍卖公司:0796-8112366、15779621055 夏女士

备注:欢迎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网址:www.rmfysszc.gov.cn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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