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对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不履行还玩起了失踪,被列入“黑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竟找到法院要求删除。9月26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对自投罗网的被执行人刘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刘某与申请执行人罗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01年底至2007年10月间,刘某先后向罗某借款共计15万元。2010年底,二人男女朋友关系终止,罗某向刘某要求还款未果遂向永丰县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11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刘某偿还15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刘某既不主动履行债务,还玩起了失踪。罗某遂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之后因其一直拒不履行,该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6年9月,刘某在务工地浙江购买高铁票时被拒,竟气势汹汹来到永丰县法院“讨说法”要求从黑名单中删除。在执行法官向其详细释法明理之后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该院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