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29 12:47:02


2015年部门决算

单位公章:永丰县人民法院

报送日期:2016.9.26

单位负责人(签章):龙裕明

财务负责人(签章):宋军生 经办人(签章):金蓉

    

第一部分 永丰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永丰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永丰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永丰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永丰县人民法院是在永丰县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接受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并向永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债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丰法院有部门共17个,分别是: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法警大队、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司法技术室、监察室、藤田法庭、沙溪法庭、沿陂法庭、佐龙法庭。

第二部分 永丰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16095513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0元,较上年增长13 %;本年收入合计16095513 元,较上年增长13 %,主要原因是:2015年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095513 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16095513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095513 元,较上年增长13 %,主要原因是:2015年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095513元,占 0 %;项目支出0 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73407元,决算数为16095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 %,主要原因是:2015年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73407 元,决算数为16095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7216787.88元,较上年上升5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涨。商品和服务支出 3442148.13 元,较上年下降5 %,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原则。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943573.09元,较上年增长89%,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过世,抚恤金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442148.13元,较上年下降5 %,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原则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80812.18 元,决算数为780812.18 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0 %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元,决算数为0 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1974元,决算数为 141974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48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638838.18元,决算数为638838.18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元,决算数为 0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 0%

第三部分 永丰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upload/file/20160929/20160929124611_7635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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