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警方上门抓捕犯罪嫌疑人,老父亲为阻止儿子被抓居然暴力抗法。今日,永丰县法院一审对被告人刘某学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6年6月29日16时30分许,永丰县公安局民警在刘某学家中对涉嫌故意伤害的其子刘某平依法进行抓捕时,59岁的刘某学先是拉扯、殴打民警,还关上大门阻止民警离开。在增援民警到达现场,依然采取踢踹民警、扔砸凳子等物品的方式妨碍民警执法,其女刘某兰(在逃)也对民警进行了推打和辱骂,并用凳子砸执法用车。该行为造成多位民警轻微伤及执法用车受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学采取暴力手段,阻碍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平进行抓捕,并导致了民警身体受伤害和执法用车受损害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碍公务罪。考虑到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