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起贼心 入户盗窃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08-31 11:24:56


     永丰法院网讯  五旬妇人因琐事与老公发生口角后闹起离家出走,在外滞留一夜饥寒交迫竟起盗心。仅日,永丰县法院一审对被告人郑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2016年4月23日晚,家住永丰县藤田镇的被告人郑某因与丈夫吵口离家出走并在外滞留了一整夜,次日上午9时许,饥寒交迫的郑某来到永丰县瑶田镇水心村中逗留,发现曾某家大门上挂着锁,但未锁好,遂心生贪念,打开曾某家大门,在房间内使用起子撬开一箱子,在箱内搜到一装有现金的布袋后将其盗走。后曾某发现家中被盗,其儿子罗某听到母亲的哭喊声后骑上摩托车追赶郑某,并从郑某身上搜出被盗财物并扭送至永丰县公安局瑶田派出所。经清点,郑某共窃得现金7200元,已全部发还给了被害人。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进入他人家中窃取现金7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赃款已被追缴,并退还给了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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