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的年轻法官,经常会在工作中碰到老人向自己的子女索要赡养费的案件。每次看到头发花白、满脸皱纹、步履蹒跚的老人来到法院时,自己心中的同情与不安就油然而生。父母倾尽所有,抚养自己的子女长大成人,供他们读书成才,到最后却连一点点微薄的赡养费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取。如果通过法官的说服教育,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日子里尽心尽力地赡养自己的老父老母,这当然是完美结局,即使是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的结局,也丝毫不会给这种完美打折。可是现实中还是存在诸多不幸之事,有些老人根本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不会诉诸法律途径,或者是寻求了法律救济,但子女依然不理不睬,“养儿防老”却成了“老来无人养”。 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本是天经地义之事,这条恒古不变的真理,发展到了今天似乎变味了,在中国延续了千年的“养儿防老”的传统正在动摇。父母依然把子女当宝,子女却当父母是包袱,总想甩开他们过着无债一身轻的日子。这种现象似乎在农村更明显,而且越是兄弟姐妹多的家庭,老人被撂下的更多。兄弟姐妹间互相推脱,互相指责,到最后关键都不管自己的老父老母了。诚然,养儿防老是一种私力救济,它主要靠道德伦理维系,却又受制于子女的健康、收入等因素,因此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我们不能让“养儿防老”孤军奋战,而要加强“养儿防老”与“政府防老”的协作配合。当下,“养儿防老”依然是主力军,需要为人子女强化道德伦理教育,将尽孝进行到底。同时,政府要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在推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问题,对有能力却拒绝赡养自己父母的子女要坚持教育与惩罚并举的措施,切实保障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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