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上午9时左右,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曝光了养猪户添加违禁药“瘦肉精”,监管部门收钱放行,经纪人联络其中,下游厂家有意收购“健美猪”的乱象。同时明确指出“健美猪”堂而皇之地流入了肉食行业的龙头老大、以“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著称的河南双汇旗下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此后,经农业部等相关部门检查,全国各地有许多养猪场均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由此而引发国民热议的“瘦肉精”事件。 自河南济源双汇公司 “瘦肉猪”被爆光后,立即引起公众一片讨伐声,矛头一起指向“瘦肉精”。但笔者认为,“瘦肉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十八道关卡”隐射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从三聚氰胺、地沟油、假牛肉、假鸡蛋、假豆腐,到最近发生的“瘦肉精”事件,各种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的现象接二连三地发生,屡禁不止。任何一次制假造假事件造成的影响与危害,并不亚于一场自然灾害。
尽管我国法律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犯罪作了规定,且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引发危机之后也都有人被查处。但让人疑惑的是,为何总有那么多问题食品平时没被查处,而要待媒体曝光后才引起重视?在中国制假售假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为何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两方面:一是不法之徒为财不仁见利忘义,企业为逐利置公共安全于不顾,丧失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良知;二是政府等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对已查获的制假售假分子,打击惩罚力度不够,违法犯罪成本过低。同时,相关食品行业部门没有对每种食品入市标准进行科学界定,以致对查获的违法犯罪难以界定,使不法之徒有空可钻。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民众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不利于保护民众的健康,同时使民众对政府产生信任危机,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我国农业和食品工业的发展及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的规制与管理。要减少或杜绝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不妨通过以下措施加以努力:
第一,完善《食品卫生法》、《质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
第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强生产者、销售者的社会道德和责任感教育,使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血管里都流淌着社会道德与责任的血液;另一方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使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自觉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第三,严格执法人员准入资格,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急性中毒事件和突发事件,追究领导及事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进程,指导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操作。同时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对农民标准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树立质量安全观念,自觉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从事生产经营。
第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强化食品质量信息传递机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建立各类食品营养信息数据库,对消费者、生产者和食品系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总之,对于天灾,很多时候,可谓是防不胜防。但对于人祸,我们是应该且必须想方设法加以减少或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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