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群众身边的法官

发布时间:2013-12-22 00:00:00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群众身边的法官》

    根之茂者其实遂。一切真知源自实践,而群众工作是我们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要真正做到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必须深深扎根于群众这一沃土,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提升自身的群众工作能力。

    今年,我有幸担任恩江镇大山村的主任助理,让我有机会深入农村、接触群众,对提升自己的群众工作能力有极大的帮助。第一次进村走访时,我向村支书邓书记了解到,目前村里有件难事,去年修建抚吉高速公路时,装料的工程车从村道经过,本来修好的村村通公路被压烂了,群众意见很大,多次扬言要上访;我给村里建议,村道压烂,可以和安微路桥公司抚吉高速项目部进行协商,要求其尽快出资修好村道,另外,多与县里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情况,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当天下午,我与书记、主任一同到抚吉高速项目部找负责人协商,我们从法律角度、政策层面以及村里实际情况与该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经过一番于情于理于法的交谈,该负责人在说明情况后表示一定会尽快解决村里修路的事。临走时,邓书记对我说“有你这样为我们群众着想的法官在村里,我们可就放心多了”。

    过了不到一个月,邓书记给我打电话说“小胡,我们村的路开始修了,而且比以前修的更宽”。八月底,我到村里走访,看到村里的路修的又宽又好,虽然自己没帮上什么忙,但我发自内心的为村里感到高兴。

    前不久,民一庭肖庭长找到我,说大山村有一起因争宅基地引起的儿子打伤母亲的案件,邀请我与村干部联系,一起去村里做调解工作。我当即与书记、主任联系说明情况。第二天一早,我们来到大山村。在向村干部大致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后,我们一行直接到原告家中。恰好原告老伴老方是我之前走访的一名抗美援朝的老兵,老方热情招待我们。原告是浙江移民家庭,已八十多岁了,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这次打她的是老二。因为新农村建设,家中有一块宅基地,老二想争过去,但是已迁出去的老大也想要这块地,原告从中协调,不料被老二打伤住院。情况大致了解清楚,虽然之前对原告家走访过,但是,家务事最难断,我和村干部说清原委,希望他们帮忙做通双方工作,村干部很配合我们的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原告同意由被告支付医药费后撤诉。但被告执意要解决宅基地问题后才付医药费,加上被告老婆参与,事态一度升级,调解进入僵局。为平息事态,我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也被我们的真情实意打动,父母同意不参与宅基地的争执,儿子保证日后不打骂父母。调解结束时已是中午一点了,村调解主任对我说:“小胡,谢谢你们法院为我们村里解决了一件麻烦事”我说:我是一名法官,也是村里的主任助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社会稳定,村民和谐,是我们共同的期盼。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近一年的群众工作,让我深刻感受到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真正树立群众观念,切实把群众观念烙在灵魂深处,深入到骨子里。面对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着眼当前面临的新矛盾,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只有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群众身边的法官,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才能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搭起一座“连心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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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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