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接“地气”,工作有“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00:00:00


    人民群众是人民法院事业的根基所在,血脉所系,力量之源。胡锦涛同志曾说过“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对于群众工作我更是深有感触。我们接触最多的是最基层的群众,面临的是最普通、最琐碎的纠纷。如果把自己摆的太高,群众会不信任你;如果只是冷冰冰的向群众讲法律,群众会不理解你。假如我们能放下身段,接接地气,主动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及时与他们耐心、细致的沟通,我想效果会更好。尤其在一些离婚案件中,有时处理不当,可能会酿成悲剧。对待这些案件,我们更多的是讲人情,做当事人忠实的听众,在他们倾诉、发泄之后又要做一名理智的医生。对于能修补的婚姻尽力修补;对于已破裂的婚姻进行解除,给双方解脱。在我审理的一个离婚案件中,曾经看到原告的疲惫无情,也看到被告凌厉的控诉和苦苦的挽留,对于这种婚姻,我知道已经走到尽头了,我便单独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从女性的角度同她谈心,开导她,并以照顾女性的原则调解双方离婚。虽然每次审理这类案件对于我这名未婚女性或多或少会带来一些对婚姻的恐惧,但听到那声淳朴的“谢谢”,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之前所做的种种努力都值了。

    作为年轻的法官,我们有的心高气傲,不愿同群众沟通;有的还留着书生气,不知怎么同群众沟通;有的因语言障碍,无法同群众沟通。针对这些问题,我院积极响应“群众能力提升年”活动,让每位年轻的干警走进基层,挂点乡镇当起了“村官”。刚开始我只觉得“村官”新鲜好玩,但真正进村走访时,我才体会到了一种使命感。当我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时,我觉得我是一个有价值的人;当我为群众分发手册时,我觉得我的生活很充实;当我和群众打成一片时,我觉得我的人生更丰满。

    付出就有回报。我们有些案件就是通过“村官”这个平台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在我办理的一件名誉权纠纷案中,因为有一位村书记积极热心地从中做工作,使得该案处理起来事半功倍,最后原告自愿撤诉,双方皆大欢喜。

    “村官”是我们与群众沟通的一座桥梁,我希望这座桥梁永远坚实牢固,通过这座桥梁我们年轻的法官能更成熟、更稳重,成为名符其实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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