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法官,你是我家的大恩人!”

  发布时间:2008-10-15 09:17:15


    永丰法院网讯  “胡叔叔,这次中考我考了600多分!”

    7月2日上午,在胡法官的办公室里,一位十五岁的少年高兴地说道。

    旁边,少年的父亲一直激动地握着胡法官的双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道:“胡法官,你是我家的大恩人!”

   “恭喜你们!这是你们自己努力的结果,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胡法官听说少年考到了高分,也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

    事情还得从去年一起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说起。

    去年11月某日,刘老汉的儿子刘某在与同学玩耍时,不小心撞到了隔壁班学生文某,双方发生争执,文某便带人“教训”了刘某,并将刘某的自行车砸烂。第二天在回家的路上,刘某碰到朋友陈某,向其述说了昨天的事情。陈某听后表示要帮其出气,约好当天晚上动手。当晚9点半左右,刘某和陈某等三人在校门口的理发店里找到文某后,对其殴打。经店员劝阻,陈某和另一人停手,而文某与刘某继续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刘某顺手拿起理发店里的一把西瓜刀,砍向文某,致其胸部、手部受伤。后经鉴定,文某为轻伤甲级和十级伤残。文某父母遂代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合计2.1万元。

    主办此案的胡法官认为,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且都为初三学生,应先分别向他们的监护人了解情况。

    在与文父的接触中,文父情绪十分激动,称自己的孩子正处学习紧张时期,却被人砍伤,如刘某不赔偿就要让刘某也变成残废。胡法官一方面对文父爱子心切的心情表示理解,另一方面,耐心教育道:“你也是做父母的,体会到了自己孩子受到伤害的滋味!换过来想想,如果你将刘某弄成残废,那他的父母亲就不伤心、不难过吗?未成年人可塑性很强,推一把就是少年犯,拉一把就是有用之材。所以我们要给他们多一点慎重,多一份关爱……”

    一番推心置腹后,文父终于豁然开朗,略带歉意地说道:“胡法官说的对,我就听胡法官的吧!”并当场保证一定会慎重处理此事,绝不会胡来。

    当胡法官走进刘家时,家徒四壁的景象让其大吃一惊。原来刘父是一个残疾人,刘母早已去世,这个家本已十分不幸。刘老汉看到胡法官的到访,只是不停的唉声叹气,表示没有钱赔偿。而刘某此时站在一旁,一言不发,冷眼相对。从与刘老汉的谈话中,胡法官得知,其实刘某本性不坏,人也比较聪明,学习成绩也可以。只是由于母亲死得早,疏于管教,才会做出那样的傻事。

从文家、刘家了解清楚情况后,胡法官更加坚定了一定要让两家心平气和解决此事的信心。

    终于,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学校老师和村干部的协助下,春节前夕,文父、刘父终于坐到了一起。胡法官将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作了简单介绍,紧接着,胡法官说道:“孩子们还小,过早让他们来到法庭,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而且不久就要参加中考了,这对他们来说十分重要,希望你们换位思考一下。要是真为孩子着想,那就心平气和地将问题尽早解决,让孩子能继续安心学习,尽早准备中考。”

    经过胡法官近3个小时的劝导,两位父亲终于被胡法官的执着感动,最终达成了赔偿1.2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即付清。

    案子虽然了结了,但胡法官心中的石头还是没有放下。

    2月16日,节后农历初十,胡法官分别到文家和刘家回访。

    由于文某正在认真复习功课,胡法官没有打搅他,只向他的父母询问了他的情况。当听到文某的生活、学习等并未受影响时,胡法官才放心地离开了。

    走到刘家门口,刘家却是大门紧锁。询问邻居才知,刘某大年初七就与别人一起出去打工了,刘老汉这两天病腿发作,正在医院。听完这些,胡法官立刻赶往医院。

    当刘老汉看到胡法官时,先是愣住了,随后便是老泪纵横,说道:“那1.2万元赔偿款可是我向亲戚借来的。本想出去找点事做挣点钱来还债,没想到腿不争气,却进了医院。”

    看到这些,胡法官心中也不是滋味。等刘老汉平静下来,胡法官向他询问关于刘某出去打工的事情。原来,刘某出事后就不想回学校读书了,便要亲戚带他到深圳去打工。

    胡法官听后十分生气,摇头说道:“刘老汉,你可真糊涂啊!你儿子不懂事也罢了,难道你也不懂事啊?”

    于是,胡法官当即按刘老汉提供的号码,联系到了刘某。电话那头,刘某一直在哭泣。原来,由于年龄小,刘某在深圳并没有找到事做。经过一番开导后,刘某答应回来读书。

    第二日,刘某从深圳回到家里,但由于害怕,不愿意再回到从前的学校就读。于是,胡法官又马不停蹄地本报忙碌,帮他联系到了另一家学校。最终,刘某又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继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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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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