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一片解民忧

  发布时间:2008-10-15 09:26:05


    永丰法院网讯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沙溪法庭,2005、2006、2007年度连续荣获“江西省优秀法庭”称号。它位于县城70多公里远的一个南部山区小镇,那里交通极为不便。然而,在沙溪法庭,每天都在演绎着一幕又一幕司法为民的感人事迹。 

                  “法庭是为我们说理的地方!”

    沙溪法庭辖区内都是山区和林区,交通极为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自法庭成立以来,就一直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等制度,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坚持就地开庭和宣判。在工作中,该庭特别关注赡养案件,对其都是当即立案,诉讼费全免,并且大力进行调解。

    方老太太因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向沙溪法庭起了诉。法官立即立案审理,将庭审特意安排在村子晒谷场进行。审理现场,村里的许多老百姓纷纷前来观看,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最后对法庭公正的判决,大家都表示非常满意,他们纷纷说道:“法庭这样审案非常好,让年轻人受到教育,使他们懂得赡养父母的道理,我们农民也学到了法律知识,希望法庭多来我们农村审案。”宣判后,法官先后两次驱车60多公里,到方老太太家回访,了解案件判决后老人的生活状况。如今,年届七旬的方老太太逢人便说:“法庭是为我们说理的地方!” 

              “法庭为我们老百姓想的真周到!”

  由于经济落后,交通不便,老百姓来法庭一趟,常常往返得走一百多里山路,实属不易。沙溪法庭的法官们对此深有体会,他们常说:“老百姓打官司太不容易了,咱们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热情;要多替当事人着想。”

  在该庭接到的为争“一口气”的相邻排水纠纷案件中,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系叔侄关系,之前关系颇好,但由于双方之间房屋排水问题没有解决好,导致双方从原来的亲人变成如今的仇人。针对该案的特点,主办法官决定通过和风细雨的调解工作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在开庭前,法官亲自来到当事人家中,组织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从双方当事人的亲情关系入手,苦口婆心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虽然庭前调解未成功,但双方的敌对情绪已经大有缓和。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紧紧抓住双方当事人迫切想结束诉讼和重归于好的心理,在庭审中再次进行了细致的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刘某与李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当庭握手言和,表示“今后还是一家人,要好好相处”。事后,刘某激动地说道:“法庭为我们老百姓想的真周到!” 

                      “有法庭,我们的工作轻松多了!”

    沙溪法庭所办理的案件多为赡养、离婚等家庭纠纷案件,赔偿案件,小额贷款案件以及邻里纠纷等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沙溪法庭的法官们深知,看似小事,实则关系重大,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了便于群众诉讼,把司法为民的措施落实到实处、细处,制作了法庭联系卡,发放到辖区群众手中,方便其处理纠纷及进行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7年,沙溪法庭共发放这样的法庭联系卡近8000张。

    沙溪法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为平息社会矛盾,做好稳定工作尽职尽责,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贯穿于民事审判中,自觉地把调解结案作为案件审判的首要选择和重要目标,创造地开展调解工作,开创了民事调解工作的新局面,近三年来调解结案率都保持在80%以上,使得一个个矛盾纠纷化干戈为玉帛,为当地撒播了和谐稳定的种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当地党委、政府说:“有法庭,我们的工作轻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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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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