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星期六,天空晴朗。 上午9时,一个梳着两条小辫子的可爱小女孩,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地来到邹庭长办公室的门口。当她看到邹庭长时,马上用略带稚嫩的嗓音,响亮地说道: “谢谢法官叔叔!”
“哦,小朋友,不用谢我!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正埋头工作的邹庭长连忙笑着回答道。
事情还得从一宗普通的离婚纠纷案件说起。
今年8月25日那天,邹庭长正在办公室研究着一件棘手的案件,此时一对夫妻带着一个7、8岁大的小女孩,走进法庭,来到办公室。男的看到邹庭长,情绪十分激动,拉着邹庭长的手,说:“求求你救救我的家庭,救救我的孩子!”
“有什么可以帮你?请慢慢讲,不要激动!”
邹庭长连忙端来椅子,倒上茶水。
原来,男的姓刘,因小时侯患有麻痹症留下左腿残疾,导致生活困难,一直靠政府救济和低保度日,直到30岁时好不容易才与女方陈某结婚,婚后一年生有一女。虽说婚后生活十分清苦,倒也其乐融融,相安无事。由于家里经济确实困难,女儿也一天天长大,陈某就想外出打工挣钱。但刘某并不同意陈某的想法,陈某不顾丈夫的反对,近五年来一直在外打工,期间只有春节才回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双方之间的隔阂也逐渐显现出来。于是,妻子陈某以双方性格不和,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2008年8月将一纸诉状交到法庭,请求法庭判决与丈夫刘某离婚。而刘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一家三口还能生活在一起。但无论谁做工作,女方陈某就是铁了心,表示无论如何也要离婚。
听完刘某的讲述,特别是看到小女孩明亮的双眼和稚嫩的脸庞,邹庭长心中也不禁一阵难过,对刘某的情况深表同情。一个是受国家保护和照顾的残疾人,社会的弱者,本来就已不幸,如果再遭遇离婚的打击,那对刘某来说太残酷了,可能他的后辈子就这样毁掉了,同时对他们的女儿也将是莫大的伤害,孩子是无辜的。
邹庭长决定尽力挽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陈某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结婚是自由的,同时离婚也是自由的,但我还是希望你们不要离婚为好。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们之间还是有感情基础的,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了解,要珍惜在一起的缘分。”
“夫妻在一起,磕磕绊绊是难免的,上下牙齿也有大家的时候!”
“现在好多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时冲动,为赌一口气。离了婚之后又后悔,有的最后还是复婚,有的即使与他人再婚也是不幸福,觉得还是原配好。”
“离婚是有许多负面影响的,首先对你们双方就是一大伤害,其次对你们各自的父母也是伤害,最重要的是对你们女儿的影响。你们的女儿是无辜的。”
邹庭长耐心劝导着双方,同时,不忘对小女孩问道:“小朋友,你喜欢妈妈吗?”
“喜欢妈妈!”小女孩羞涩地答道。
……
经过一番劝导后,推心置腹的话语直击双方当事人内心,陈某当场要求撤诉。
临走前,刘某激动地拉着邹庭长的双手,说:“谢谢你挽救了我的家,你是好人。”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