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遍青山人未老

  发布时间:2010-10-18 09:04:30


    在永丰县七都乡、古县镇一带的崎岖山道上,人们常常可以看见一个年近半百,身着法官制服,走村窜户从不停辍的赶路人。他就是被当地人称为“于法官”的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于清山。他用朴实的语言、精辟的法理和耐心的说教,一次次化干戈为玉帛,一回回让当事人愁容变笑脸。

                     妙手仁心,巧手修得破镜圆

    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一般法官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判了之。可是,于清山却从不“积极”判案。他常说:夫妻之间风风雨雨那么多年,肯定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眼前的一点小矛盾,只不过是前进道路上的小曲折而已。所以,只要是离婚案件,他必然大做“情”字文章,设身处地,以情感人,以心暖人,积极调解,经常是“巧手修得破镜圆”。为了调解离婚案件,使夫妻关系缓和,他常常不辞劳苦地拜访知情人,苦口婆心地劝解当事人,讲道理、拉感情。这样一来,工作量就陡然增加了许多倍,但是他却乐在其中。他说:挽救一段婚姻,就成就一个幸福,我必须要作最大的努力,离婚对家庭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七都中学的王老师一家现在还常常念叨起于法官,他们说,没有于法官,就没有他们一家现在的幸福生活。原来,几年前王老师与妻子的关系十分紧张,妻子提起了诉讼,要求离婚,而王老师一气之下也准备与妻子离婚。但是,于清山经过调查后发现其实两人是有深厚感情基础的,两人的冲突主要源于王老师与妻子家人的矛盾,而这些矛盾也仅是由一些个人性格造成的。比如,王老师平时有点大大咧咧,不拘小节,过年过节对老丈人礼数不够周全。而老丈人却特别讲究礼数,脾气又暴躁,认为把女儿嫁给了王老师,作为女婿的王老师就必须按农村习俗做到样样礼数周全,可是王老师却书生气十足,还不“懂事”。如此一来,两人就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顺眼,小矛盾发展到大矛盾,翁婿的矛盾发展到王老师与妻子全家人的矛盾,甚至发展到岳父追着女婿打……于清山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开始了他的“和事佬”工作:一方面做夫妻双方的工作,从他们的相识、相恋谈起,让两人一同回忆度过的美好时光,唤起两人心中的柔情、亲情;一方面做老人的工作,讲年轻人的特点,讲老人的宽容,更突出讲离婚对女儿幸福的影响。经过不厌其烦的劝说、调解,一家人终于和好如初。重新过上幸福生活的王老师一家动情的说,“于法官为了我们家真是费尽了心机,经过这次官司,我们才体会到了‘人民法官’的真正内涵。”

                     辨法析理,善化干戈为玉帛

    矛盾的激化,往往由于情绪的恶化,而情绪的恶化往往在于情理的糊涂。在审判实践中也是一样,许多当事人因利益受损,一时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常常情绪激昂,如果不注意引导、宣泄,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为犯罪。这就要求审判员不仅要有熟练的法律知识,而且还要有“谈笑间,矛盾灰飞烟灭”的高超审理技巧。于清山追求的就是这种境界。别人都说,你别看于清山平时像个笑面佛,就是这笑里隐藏着一种消解一切仇怨的魔力,它常常能化冲突于无形、溶怨气于无声,许多矛盾纠纷就是在他那独特的笑声中烟消云散的。

    2009年3月,原告永丰县藤田镇杨某某起诉被告永丰县潭城乡曾某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在为被告承包的小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右手食指被石块砸断,构成九级伤残,多次索赔无果。开庭前,原、被告已形同水火,矛盾十分尖锐。原告要求被告赔偿2万元残疾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少一分不行;而被告则坚持是原告自己不慎搞伤的,责任由原告自负,一分钱也不肯出。双方恶语相向,各自纠集了一大批人,都表示要好好“教训”对方。在矛盾一触即发的情况下,于法官来了。他首先查看现场,向知情人了解情况,分别找当事人进行单独谈话。谈话中,他耐心给当事人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明确指出了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严厉批评了当事人的过激言行。在当事人情绪稳定后,他再召集双方一起进行调解,摆事实、讲道理、剖法理,说得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以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合计17000元的结果达成协议,调解圆满成功。

                    清正廉洁,司法公正树法威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长期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于清山常常告诫自己: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奉公。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经办的案件数以千计,接触的当事人亲属不计其数,不少当事人亲属曾经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如或以钱物相赠,或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在办案时予以关照。但他从不为所动,始终以《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五个严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从不收受当事人钱物,从不接受当事人请吃。参加工作以来,他多次拒收当事人赠送的现金和礼品,拒绝吃请更是不计其数。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案的人民法官本色,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进行不懈的斗争,以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许。                             

    2008年初,于清山审结了一件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后,原告孙某某打赢了拖延已久的官司,为表感谢,孙某某打听到于法官的家庭住址并找上门来:“我与刘某某一案,你帮了我的大忙,我应该感谢你!”,并从口袋里拿出装有厚厚一叠钞票的信封,放在于法官家的桌子上,此时于法官对孙某某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责令孙某某将信封拿了回去。此后,孙某某还多次表示请于法官到某高级宾馆一起吃饭,均被他婉言谢绝。事后,原告孙某某感动地说:“真没想到,现在这种世道竟还有施恩不图回报的人!”

    “每化解一件纠纷,我心里就非常开心,好像自己又年轻了十岁!”他常常乐呵呵地对身边的同事这样说道。几度风雨,几番寒暑,审判台上写春秋,二十多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坚守清贫职业,无怨无悔地扎根在偏远的基层法院,用爱心、热心、耐心和诚心诠释着人民法官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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