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发:心怀坦荡一身正 勤廉司法两袖清

  发布时间:2011-02-25 16:02:32



    2000多个日夜不倦,

    1000多个案件堆积如山,

    不曾迷失,从不抱怨。

    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稳住天地间一杆秤;

    拒绝诱惑,心系群众,静守心中一方田园。

    他,就是永丰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吴永发。担任审判员以来,他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刷新了全院办案数量最多、质量最好、效率最高的记录,实现了投诉率、申诉率、抗诉率、上访率和发回重审率“五个零”,2007年荣记市中院个人三等功,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2010年又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他所带领的民一庭也在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市中院评为“集体嘉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获得荣誉的同时,也赢得群众的百般赞誉,在他看来,群众的掌声是才是至高的荣誉。

    刻苦钻研,严把案件质量关

    93年调进法院从事法医工作,2003年始从事审判工作,从“门外汉”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吴永发付出的艰辛非常人可比。为了弥补法律知识的不足,他自费买了几十本法学书籍,边学边用,并经常请教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炼就了深厚的法律功底。他认为,只有学好了专业,增强为民办案本领,才能保障天平不倾斜。他不仅自己好学,还带领庭内其他同志学习,每当相关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出台,他都会组织大家集中学习。同时还带头撰写调研文章,他撰写的一篇有关劳动争议的案例分析被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人民法律案例选》刊发,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质量是案件的生命。吴永发奉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原则,严把质量关,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案件。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庭审前,他总要认真审阅案件材料,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庭审中,他总是认真审查证据材料,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庭审后,他总能坚持全面回顾办案经过,认真总结办案经验。为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对当事人因自身诉讼能力不强而导致案件事实一时查不清楚的,他坚决要求案件承办人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在吴永发审结的1000多起案件中,无一案件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重大改判的案件,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为民,办群众满意案件

    “为‘官’先为人,老百姓都不容易,脱下法袍自己也是老百姓,我为‘官’一日就要终生为民!”这是吴永发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在办案中讲究策略,尤其重视发挥调解结案的作用,不厌其烦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寻求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做到“案结事了”而不是“案结了事”。在他办理的案件中,调解成功率达到了70%,既减轻群众的“诉累”,又增进了家庭、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7年,已被撤销农村信用社代办员资格的花园村宋某,非法吸收13位老人的存款并挥霍一空,老人愤然起诉,恳请法院追回积蓄多年的“棺材本”,否则将群体性上访,吴永发接到案件后,先后6次找宋某及其家人谈话,不惜磨破嘴、跑断腿,成功说服宋某接受调解筹钱还债,13位老人的权益得以维护。09年,模源村40户村民联名状告村委会私自将自留山租赁给刘某,面对村民们欲哭无泪的眼睛,吴永发第一次情绪“失控”,他握着村民们的手说:“我也是农村出身,你们的官司我会管到底”,第二天,他冒着冰雨同村民一道上山勘验现场、调查取证,由于案情复杂,他先后5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耗时一个多月,最终促成三方达成自愿解除合同,山场如愿退还村民,大家奔走相告,吴永发为民办案的口碑在全县广为流传。

    甘守清贫,做人民的好法官

    公生明,廉生威。吴永发深深体会到,处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金钱的诱惑、人情的压力,对每一位法官来说无疑是一种严峻的考验,要做一名好法官,坚持公正办案,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办案,绝不能玷污法律的神圣。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没有超标准和规定报销过任何费用。无论是在本地还是去外地办案,坚持不吃请,不收礼,公正办案,清廉做人。

    2008年,农民胡某在一起房屋确权官司中胜诉,对吴永发心存感激,先后几次将几千元钱以不同的方式送给他,都被如数退回,以致胡某抱怨说,我绝没有害人之心,你这样拒绝就是瞧不起咱农民。见胡某不肯“罢休”,吴永发找来几个干警在场作证,并耐心地对他说:“你们打官司不容易,经济也不宽裕,要把钱用在有用地方。我们有纪律,决不能接受钱物,否则害了当事人,也害了自己。”令胡某非常感动,连声说遇到了一名不图名、不图利的人民法官。吴永发拒收当事人钱物的事时有发生,去年到现在就发生了6起。当有人问吴永发为何如此“不通情理”时,他坦然道,“我是人民的法官,公正执法是我的天职,我不能辱没自己的人格,不能做昧良心的事情,更不能愧对胸前的这枚天平。”

    在得知自己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后,吴永发淡定地说:“我没有做出什么突出的贡献,只是做了一名法官份内的工作。”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吴永发党性强、作风正,以良好的业务、思想政治和道德素养,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支持和爱戴,无愧于“全省优秀人民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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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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