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藤田法庭的李才民庭长吗?” 2月18日,农历大年三十,上午9点。我正在家中打扫卫生,手机响起来了,电话中一名男子显得很急切。
打电话的男子叫吴道彤,是藤田镇秋田村人,今年32岁。2011年9月与邻村姑娘邱梅结婚,2012年12月生了一个女儿。但由于婚前不了解,双方仓促结婚,婚后性格不合,矛盾突显,时常发生争吵。婚后双方都在外省打工,但不在同一个地方,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天各一方,感情愈来愈差。于是双方商量好,趁年前都从外地回家,办理离婚手续。
2月17日下午,他们来到县民政局,打算和平离婚,但没想到出现了一个意外。当初由于邱梅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办理结婚登记便将年龄改大了一岁,致使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结婚证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民政局无法为他们办理离婚。经打听,了解到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于是,18日一大早,吴道彤和邱梅便来到藤田法庭,通过公告牌上预留的联系电话,联系到了我。
听了吴道彤在电话中的述说,我已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缘由及相关情况。
“今天是大年三十,我们也已经放假了!你看能不能等过完年再来办理离婚呀?”
“本来我们也是想过完年等你们上班再来办,但我们已订好了初五出去的火车票,如果初七再来办就来不及了!”电话中,男子显得十分着急。
火车票确实难买,一票难求。怎么办?我心中思量着……
“这样,你们在法庭先等着,我马上过去!”我立刻作出决定。
放下电话,我立即联系法庭另一位法官以及书记员,简要说明了事由。他们听说后,二话不说,立刻与我一起驱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法庭。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颠簸,在法庭门口,我们见到了早已翘首以盼的吴道彤和邱梅两人。
“李庭长,我以为你是说着玩的,你们就是不来我也理解,但想不到你们还真来了!”见到风尘仆仆的我们,吴道彤连称想不到,十分感动。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们回来一趟也不容易,早点把事情解决,你们出去也安心!”
审查材料、查验证据……一切都有条不紊地按程序进行着。
30分钟后,两份盖有鲜红法院印章的调解书送至吴道彤、邱梅手中。
目送二人离开法庭,我们三人收拾好材料,匆匆踏上回家的路……
(孙清武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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