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法院实行案件质量评查与案卷归档联动机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8-10-23 08:35:59


    永丰法院网讯  为了规范案件质量评查与案卷归档工作,防止有“病”案卷进入档案室,自今年初开始,永丰县人民法院实行案件质量评查与案卷归档联动机制,截至8月底,该院所审(执)结各类案件1063件,已评查988件,案卷移送归档988件,确保了归档案卷质量。 

    该院规定,各业务庭每月所审(执)案件结案后须把案卷装订好在30天内移送审监庭评查,由审监庭对案件的程序与实体、法律文书质量、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合格案件由各业务庭将案件数、案号编写归档清单一式二份,于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移交给院档案室归档,由院档案室对案卷再度进行检查,归档时检查发现有瑕疵的案卷逐退回各业务庭整改,未整改的案卷不予归档。与此同时,将案件质量评查、案卷归档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与法官绩效考评挂钩,对结案后30天内不移送评查的案件,每迟移送评查1件扣1分,评查后不按规定移送规档的,每迟移送1件扣0.5分,逾期不移送评查,不归档的,将影响整个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通过实行案件质量评查与案卷归档联动机制,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也改变了以往案卷归档无时间的限制,并堵住了有些审判人员钻案卷管理的漏洞,将未结案提前报结,有效地配合了审限管理,较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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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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